2009年2月25日 星期三

全身酸痛啦!

真是太久沒運動了!

昨天有打桌球,大概打個20分鐘就開始覺得喘不過氣了!

休息了好陣子再打,又打到全身無力連手臂都有種舉不起來了的錯覺。

然後今天就真的起不來了。


仔細一想我也好幾年沒打過桌球了,雖然一直很喜歡,因為覺得這可以訓練反應,但昨天打還是發現嚴重退步,當然這和眼睛退化也有些關係啦……


今晚就跑去一間在大里一家叫叫做忠義堂的國術館看,倒不是看這全身酸痛,而是檢查脊椎方面的問題,治療的方法主要是用拔罐的,會痛……可是好像有效,一小時約1000元。


回家路上開車的叔叔順口提到他前陣子開高速公路南下被開單罰三千元,竟然是因為車速過慢。我有些傻眼地問詳細情況,原來是88公里被開單,但是他是開在內側車道……我只好滿臉黑線的回說88公里的確是太慢了點……內側車道是超車道,我也忘了最低時速至少是要超過最高速限減十公里或是二十公里了。再細問之下他說他前面也沒有車子,那不就是我開高速公路時最痛恨的慢車頭了嘛!!

口頭上認真的說著我的開車習慣:只有要超車時會切進超車道,超過後就切回第二道再往前衝到需要超車時才再換到超車道……云云,內心還是覺得這三千元開的好,最好把路障清光光。╮(﹀_﹀")╭


現在還是全身酸痛,要坐起來屁股一整個酸呀……下週打桌球還是偷懶些好了!>_<

2009年2月23日 星期一

近況:很失敗地重灌電腦……

話說,其實我的桌機已經不穩很久了,裝了太多常駐程式,灌過太多只用過幾次就連移除都忘了的程式,再加上鮮少重開機,問題是愈來愈多,於是在年初買g1後選擇了威寶的750無限上網方案給手機連網用,並拿到目前用來打字寫報告用的這台msi u100,暱稱小y。


在計劃裡這台也是之後惟一一台會保留m$ windows系統的電腦,其他電腦全灌成ubuntu。


然而在拖了許久總算行動的重灌行動卻極度不順利,先是朋友幫我燒的ubuntu,64位元那張光碟燒失敗,所以預定當伺服器的電腦就沒動了,而x86那張光碟雖然正常,主機的光碟機卻出乎意料地連讀寫都沒辦法,原本我一直以為是windows下才有這樣的問題,所以這一拖又拖了兩三天直到我隨便買了台800元的燒錄機燒了新片子,然後就開始動工了。


對了卡著我這麼久不重灌的主因還有一個,就是硬碟空間的問題,這回也是先把近一年前隨便灌了ubuntu並丟了兩百多gb雜物的硬碟資料,先copy到另一位朋友借用的320gb隨身硬碟後,就直接對那顆硬碟下殺手了,很快地整顆硬碟格式都變成ubuntu的環境,安裝完成,很感動地重開,然後……並沒有進入ubuntu而是出現了個像是 Error 5 一般的錯誤訊息,然後就沒了。


很不甘心地重灌了兩次,都是同樣的情況,不知怎麼解決就睡了。

隔天應該是看到就很煩燥吧就沒弄,也忘了隔了多久後想說已經讓他關機關夠久,耍任性也耍夠了吧而再次重灌,結果還是失敗,然後火大了,一直重複著重灌的動作存心和他耗下去,然後……人嘛,畢竟不是機器,就算是機器也會出錯的,所以我就很合乎天理地選錯硬碟了,然後之前那殘破不堪但至少還存放有「我的文件」的windows就…掰了。


是說幸好一些老資料還有珍視的遊戲擷圖有的沒的都有額外備份或是移轉到其他硬碟啦,畢竟許久前那第一次的硬碟忽然壞掉讓我幾年的心血一次全滅的痛苦一直都記著,不過較新的東西我也忘了有啥了,刻意不去想就不會介意這樣的損失…哇哈哈… (埋頭)


賠上一顆硬碟還是沒辦法開機成功,在不知重灌幾次後忽然想到只留那顆要裝ubuntu的硬碟,其他硬碟都暫時拔掉再試著安裝,結果就這麼成功地開機了,這重灌十幾次的過程簡直像白痴一樣。


然而,伺服器那台雖然一次就灌成功,但卻不像幻想中的能夠直接讓我設定撥號,因為我的打算是讓伺服器直接連接modem並撥號,再由第二張網卡將網路分享給其他主機、fon來使用,不知怎的這點設定了半年多一直都設不好,最後再從另一個朋友(エリック)聽說linux要設定撥號是件很麻煩的事,偏偏我找到幾本講解ubuntu的書好似都覺得連上網路很簡單所以在這方面幾乎沒啥著墨,最後在嘗試他教我的指令(啥米pppoeconf的樣子)後那系統的網路又被我搞到不知怎麼救的地步,於是又重灌了一次。


總之最後兩台桌機都已經灌成ubuntu了,網路問題在嘗試很久還是解決不了的情況下暫時仍都接回ip分享器依靠他來撥接上網,可是外部連線雖然我設了dhcp卻怎樣都連不到我的伺服器,而原本的桌機是灌不成嘸蝦米……雖說現在出了7.0版可是我沒打算買windows版啊!又不會用到了…可是正版linux版本卻又得有買windows版的人才能下載…哇勒勒……總之能力所限目前那台還是沒辦法打中文,所以看到就覺得更煩燥了而一直沒去動…


嗯,總之這是近況,老實說斷網期間又有種「沒網路也死不了」的心情就是了,這就是所謂的隨遇而安對吧!(挺)


目前最大的目標是要給桌機裝上新版的嘸蝦米,不然根本不想碰,第二大目標是讓鯖機能順利地控管我家的網路啊…只要他能撥接就好…其他再說啦〒▽〒

2009年2月22日 星期日

搶業績的警察

不管了,看到這新聞很不爽,直接轉全文如下:

查色情漫畫 銬走女工讀生?網友:警執法過當!違反人權

(2009/02/20 11:3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工作的漫畫店陳列日本漫畫《航海王》(又名海賊王),在漫畫店工作的女工讀生竟然被警方當作現行犯「銬走」?這則網路消息傳出,引來許多網友對警方撻伐,淡水警分局長艾鵬澄清,警方針對店內擺設的色情漫畫查抄,部分查扣漫畫內容有「人獸交」等情節,並非因為《航海王》。

網友多數認為,由於《航海王》在台灣的電視頻道已經有播送過的紀錄,警方主觀認定《航海王》是色情、暴力的漫畫,並且對女工讀生貿然上銬帶回,這樣的執法過程已經違反比例原則。

淡水警分局行政組長鄭有益指出,漫畫出租店為公共開放空間,入內查緝色情書刊不用搜索票,因此同仁依法執勤並無不當。

女工讀生的同學表示,該名女工讀生當天被拘留在警局,睡在地下室,還帶了手銬。根據報導,該位身心受創的女學生至今忘不了冷冰冰的地板,目前情緒還是無法平復。移送女工讀生部分,艾鵬強調,警方只有將她帶回製作筆錄,但並未上手銬,隔天移送法院時,才依程序將女工讀生上銬。

根據刑法235條所示:「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只是「猥褻」之定義已成主觀認定,在不同的判例中可以看出人類對於「猥褻」的感受落差極大;現在雖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617號解釋文認定,將「暴力、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品。」做了稍為詳細一點的描述,不過所謂的藝術性與教育性卻又是「各自表述」。

先前有婦人挖了兩株市價僅僅兩元的波斯菊,被警方依竊盜罪移送,甚至還被扣上手銬腳鐐;這次又發生女工讀生疑似被上銬帶走的狀況,讓人不禁感嘆,難道法律之前,一般老百姓和前總統陳水扁果真是尊卑有別嗎?



經濟不景氣,搶錢搶的太難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