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當啃老族10年 父收回豪宅
更新日期:2011/04/14 22:01
台北市有位身價上億的李老先生,十年前將一戶現值6千萬的豪宅送給小兒子,沒想到兒子卻從此待在家不工作,連水電管理費等開銷,都由父母代繳,痛心的老夫婦因此祭出民法的「防不孝條款」,以兒子不奉養父母為由,向台北地院申請還屋獲准。
位於北市安和路的東帝士花園廣場,地段精華,門禁森嚴,副總統蕭萬長等政商名流都曾經是住戶,但現在卻傳出有一名身價數億的李老先生,十年前將這裡一戶,價值6千萬的豪宅送給小兒子,卻沒想到竟然是惡夢的開始。
今年40歲的兒子十年不工作,連水電管理費和小孩學費都要老人家出,防不孝條款是指受贈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贈與人一年內得要求撤銷贈與,李家兩老認定贈與兒子後的一年內,兒子不扶養他們,才決定提告。
據了解李老先生曾是上市電子公司董事,現在70多歲了,與小兒子訴訟討房子,民眾聽了都說,老先生做得對。
李老先生僅由律師轉達,不希望事件曝光,雖然控告小兒子,但沒有將他趕出家門,李老先生用心良苦,就是要給兒子一個警惕,扛起為人父、為人子的責任。
賺錢是為了什麼?不就是為了滿足溫飽、換取身心靈的享受?
而這位「李老先生」賺錢的初衷,難道沒有「給後代子孫享福」的念頭?
為何在一切都圓滿了以後,卻反過來對自己的孩子眼紅,「怒其不爭」?
孩子十年不工作到底能算是什麼惡夢?這十年是花了多少錢?已有的財產依宅宅們的消費習性難道四十年內花的完?
這些人都被錢困惑了啊!=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