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5日 星期一

交通安全不能建立在否認物理之上 從屏東縣大型貨車「未依標線行駛」取締談制度性謬誤

交通安全不能建立在否認物理之上|從屏東縣大型貨車未依標線行駛取締談制度性謬誤

交通安全不能建立在否認物理之上

從屏東縣大型貨車「未依標線行駛」取締談制度性謬誤

近日看到一則新聞,報導屏東縣警察局宣布,自 115 年 1 月 5 日起,於全縣正式展開「大型貨車違規取締專案」,取締項目包含超速、闖紅燈、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以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並結合科技執法、定點攔查與巡邏加強取締。政策目的指向降低大型車事故風險,動機本身並不難理解。

然而,當我把這項規定放回台灣實際道路條件,以及大型貨車無法違反的物理限制中檢視,問題立即浮現:

如果這項規定被嚴格、全面執行,那麼在台灣,任何一輛大型貨車,只要上路,就幾乎必然會落入違規狀態。

這不是情緒性的反對,而是一個可以被反覆驗證的結構性結果。


一、問題不在嚴格,而在前提錯置

「未依標線行駛」在法條上成立,但它隱含一個前提:

道路標線本身是合理的,且所有車種都能在不違反物理條件的情況下遵守。

這個前提,在台灣並不普遍成立。大量既有道路沿用歷史配置,標線設計並未依大型車轉彎幾何重新檢視;物流車流的實際需求,長期未被納入工程調整。於是,法規的形式合理,卻與現實條件產生斷裂。


二、內輪差不是駕駛選擇,而是幾何事實

輿論中常見的質疑是:「為什麼大型貨車不乖乖靠最右邊車道右轉?」

這句話把工程與幾何問題,錯誤轉化為駕駛態度問題

大型貨車因車長與軸距限制,後輪轉彎半徑必然小於前輪。若不提前拉大轉彎半徑,後輪只會有兩種去向:侵入人行道,或撞擊分隔島。這不是技術好壞,也不是選擇偏好,而是幾何必然。

在台灣現行道路設計條件下,大型貨車若完全不吃線,幾乎不可能完成一次成功的右轉。


三、「右邊第二車道右轉」是工程上的必要補償

在實務操作中,許多職業貨車駕駛會提前佔用右側第二車道,並拉大轉彎路徑。這並非隨意而為,而是基於交通工程中早已有明確定義的概念: Swept Path Management(掃掠路徑管理)

所謂掃掠路徑,是指車輛在轉彎過程中,整個車體(尤其是後輪)實際佔用的空間範圍。對於車長、軸距較大的大型貨車而言,若僅依最右側車道標線轉彎,後輪的掃掠路徑幾乎必然侵入人行道或撞擊分隔島。

提前佔用右側第二車道,正是為了拉大轉彎半徑,使後輪掃掠路徑仍能留在可承受的道路空間內。

這是一種工程上必要的現實補償行為,目的在於降低對行人、道路設施與其他用路人的實際風險。然而,在現行制度下,這種補償行為卻往往被簡化為「未依標線行駛」,甚至在輿論中被解讀為駕駛素質問題。

於是形成一種荒謬狀態:工程上被迫如此,法規上卻視為違規,輿論上再加以道德指責。當制度拒絕承認掃掠路徑管理的必要性,本身就已與現實運作脫節。


四、真正高風險的,往往是「自以為完全守法的人」

錯誤認知會誘發錯誤行為。

看到大型貨車準備右轉,卻在右側死角加速超車,只因「我在標線內」。

現實是:大型貨車右側死角巨大,右轉時必然外擺;多數重大事故並非正面撞擊,而是捲入與碾壓。問題不在惡意,而在教育缺席——我們從未被系統性地教過大型車是如何轉彎的。


五、科技執法放大了制度錯位

屏東縣警察局本次專案結合科技執法。科技執法只判斷是否跨線,不理解道路歷史、不理解車輛尺寸,也不理解「不得不如此」。

在道路設計未同步調整的前提下,結果只會是:

違規不再是事件,而是一種常態狀態。

被系統性懲罰的,往往是最常上路、最無法違反物理現實、也最依賴道路維生的職業駕駛。


結語

我並不是反對交通安全。

我反對的是:在未處理道路設計與大型車轉彎幾何之前,就以更嚴格的執法,假裝問題已被解決。

當法律假設世界是平的,而執法拒絕理解現實,被犧牲的,往往不是最危險的人,而是最無法逃避現實的人。


Sources

〔風傳媒(2026)〈24000元飛了!屏東縣交通新制1/5嚴格啟用「違規秒收罰單、吊照禁駛」〉: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092297

(發表:chris|查證與生成:Eurus Holmes〈ChatG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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