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 星期三

《外送專法》真正的問題:當效率問題被誤當成道德問題處理

《外送專法》真正的問題:當效率問題被誤當成道德問題處理

《外送專法》真正的問題:
當效率問題被誤當成道德問題處理

發表:chris | 作者:Eurus Holmes(文字整理)

最近,隨著立法院推動《外送夥伴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俗稱《外送專法》),關於外送產業的討論明顯升溫。 支持者多半從「保障外送員權益」出發,反對者則擔憂市場效率與服務品質受損。

這些立場本身並非沒有道理,但我認為,整場討論中有一個更根本、卻被反覆忽略的問題:

我們正在用「勞動倫理與道德框架」,去處理一個本質上屬於「即時媒合與效率最佳化」的系統問題。

而這個錯位,正是為什麼越看《外送專法》的設計,就越難說出「誰會因此真正受益」。

一、外送平台的核心,不是雇傭關係,而是即時媒合系統

不論喜不喜歡外送平台,它們的核心功能其實非常單純:即時接收需求、即時媒合供給,並在高度不確定的情況下, 動態調整路線、順序與價格。

包括疊單、順路配送、尖峰加價、附近加購免運等設計,本質上都不是道德選擇,而是系統為了降低摩擦成本所發展出的效率工具。 這類機制是否「完美」?當然不是;是否需要監督與基本保障?可以討論。

但問題在於,《外送專法》的處理方式,並不是從「如何修正或優化這些工具」出發, 而是試圖用一套傳統勞動法邏輯,重新定義平台的運作單位與責任邊界。

二、當效率工具被視為道德風險,結果只會是全面降速

以「疊單」為例。在實務上,疊單的存在,是為了解決三件事:尖峰時段供需不平衡、外送員空跑與等待成本、 以及消費者單筆訂單的高額外送費。

但在草案架構下,「訂單」的定義與相關規範一旦改寫,疊單的合法性與可行性就會出現高度不確定。 於是,一個原本用來平衡整體效率的機制,反而可能被限制甚至排除。

這裡的關鍵不在於「疊單好不好」,而在於:

一個系統層級的效率解法,被誤判為需要道德矯正的行為。

當你拿掉效率工具,系統並不會因此變得更公平,只會變得更慢、更貴,也更脆弱。

三、沒有創造新價值的政策,終究只能分配舊損失(80/20 的「結果驗證」)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當我們冷靜檢視《外送專法》的可能後果時,很難找到真正的「贏家」。 不是因為哪一方特別壞,而是因為:若政策沒有創造新的結構性價值,就只能在既有系統裡重新劃線, 最終形成負和局面。

(1)消費者

等待時間拉長、費用上升、服務範圍縮小,但沒有獲得任何新的保障或選擇權。 便利性被犧牲,卻未必換到對應的權益提升。

(2)外送員

表面上制度更「正規」,實際上可接單量可能下降、彈性降低,收入是否穩定反而更不確定。 「保障」如果轉化為效率下降,最終可能回頭侵蝕工作量與報酬。

(3)合作商家

訂單量受影響、平台調費轉嫁,小型店家更容易承壓; 大型連鎖或許能吸收波動,但中小店家會先被市場摩擦成本吃掉。

(4)平台

被要求承擔更多責任,卻同時失去調整效率與創新的空間。當「要負責」與「不能優化」同時成立, 系統便會用更粗糙的方式回應:漲價、縮時段、縮區域、降優惠。

四、真正需要被討論的,從來不是「要不要管」,而是「怎麼管」

將外送產業完全放任市場,當然不是答案;用過時的制度框架強行套用,也同樣不是。 真正困難、也真正重要的問題其實是:

  • 如何在保有即時媒合彈性的前提下,降低個別風險?
  • 哪些是該由制度承擔的底線,哪些應該留給系統自行優化?
  • 是否存在「部分調整」而非「整體否定」效率機制的可能?

可惜的是,這些問題在目前的公共討論中,往往被簡化成支持或反對、保障或剝削的二分法。

結語:問題不在立意,而在錯位

我並不懷疑《外送專法》的立意初衷。但好的意圖,若配上錯誤的問題定義,只會製造新的摩擦。 當我們把效率問題誤當成道德問題處理,結果往往不是更公平,而是讓所有人都變得更不方便。


Sources(可查驗的草案原始文件)

以下連結為「原始草案條文/關係文書」來源,供讀者自行核對條文內容與版本差異。

  1. 勞動部: 勞動部預告制定《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含公告資訊)
  2. 勞動部(PDF):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總說明及條文(PDF)
  3. 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議案頁):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議案資訊(含關係文書 PDF/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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